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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受理114年社會課為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

一、依據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
二、公告事項: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舉辦各社區活動及充實、維修設施設備經費。
(三)資格條件:
1.各社區發展協會。
2.興辦社區發展計畫或協助社區推展相關工作之其他人民團體(經核准立 案者)。
(四)審查方式:依據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
(五)補助金額上限:
1.活動及各項研習課程(經常門):2萬元。
2.各項設施及設備(資本門):5萬元。
3. 專案補助由鄉長核定金額。
(六)個別受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1. 各社區發展協會:依預算酌予補助。
2. 其他人民團體:同一團體於同一年度內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610萬元。
1.各項活動及研習(經常門):410萬元。
2.各項設施及設備經費(資本門):200萬元。
三、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四、檢附「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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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4年社會課為補助學校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申請作業。

一、依據礁溪鄉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二、公告事項: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學校辦理各項活動經費。
(三)資格條件:各國民中小學。
(四)審查方式:依據礁溪鄉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五)補助金額上限:2萬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30萬元。

1.活動(經常門):110萬元。

2.各項建設修繕維護及設備購置(資本門):20萬元。

三、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四、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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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4年社會課為推動社區發展社教藝文、體育 、社會福利、環境衛生及其他公益活動補助經費申請作業。

 

一、依據宜蘭縣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二、公告事項: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各機關、團體推動社區發展社教藝文、體育、社會福利、環境衛生及其他公益活動。

(三)資格條件:各機關、團體。

(四)審查方式:依據宜蘭縣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五)補助金額上限:同ㄧ民間團體之經常門補(捐)助金額,除特殊情形經本所核准者外,每ㄧ年度以不超過2萬元為原則。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293萬元。

1.政府機關之補助(經常門)共13萬元。
2.國內團體之補助(經常門)共280萬元。

三、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 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 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 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四、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 」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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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3年民政課為推展宜蘭縣礁溪鄉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訓練及保險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辦理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訓練等費用。

(三)資格條件:本鄉玉光、玉田、時潮、二龍水患自主防災社區。

(四)審查方式:宜蘭縣礁溪鄉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訓練及保險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五)補助金額上限:20,000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8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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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礁溪鄉公所農經課為辦理民間團體補助,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綠美化及農業推廣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 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 補助項目:辦理綠美化及農業推廣計畫。
(三) 資格條件:學校、機關、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四) 審查方式:依執行要點辦理。
(五)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2萬元。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40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綠美化及農業推廣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受理11年度觀光推廣活動及景點維護經費業。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 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 補助項目:辦理觀光推廣活動及景點維護經費。

(三) 資格條件:各協會、團體。

(四) 審查方式: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五) 補助金額上限:20000元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00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受理113年度二龍競渡活動補助作業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 辦理二龍傳統競渡活動

(三)資格條件:政府認定之二龍傳統競渡保存單位。

(四)審查方式: 依補助規定認定。

(五)補助金額上限:100萬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00萬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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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礁溪鄉公所-清潔隊為辦理民間團體補助,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辦理社區資收小站資源回收工作經費。

(三)資格條件:各協會、團體。

(四)審查方式: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五)補助金額上限:50,000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50萬元。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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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2年社會課為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 申請期間: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二) 補助項目:舉辦各社區活動經費。
(三) 資格條件:各社區發展協會。
(四) 審查方式: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
(五) 補助金額上限:

1.活動及各項研習課程新台幣二萬元。

2.各項設施及設備新台幣五萬元。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400萬元。

1.各項活動及研習(經常門)共230萬元。

2.各項設施及設備經費(資本門)共170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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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2年社會課為補助學校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申請作業。

依據礁溪鄉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公告事項:

  1.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1. 、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2. 、補助項目:學校辦理各項活動經費。
    3. 、資格條件:各國民中小學。
    4. 、審查方式:礁溪鄉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5. 、補助金額上限:2萬元。
    6.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10萬元。

三、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四、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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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礁溪鄉公所受理112年社會課為推動社區發展社教藝文、體育 、社會福利、環境衛生及其他公益活動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一、依據宜蘭縣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二、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1、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2、補助項目:舉辦各社區活動經費。各機關、團體推動社 區發展社教藝文、體育、社會 福利、環境衛生及其他公益活動。
3、資格條件:各機關、團體。
4、審查方式:宜蘭縣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5、補助金額上限:同ㄧ民間團體之經常門補(捐)助金額 ,除特殊情形經本所核准者外,每ㄧ年度以不超過二萬元為原則。
6、全案預算金額概估:228萬元。
(1)政府機關之補助(經常門)共13萬元。
(2)國內團體之補助(經常門)共215萬元。
三、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 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 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 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四、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 」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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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礁溪鄉公所-民政課為辦理民防業務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辦理民防業務相關補助經費。

(三)資格條件:各機關、團體。

(四)審查方式: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五)補助金額上限:200,000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16萬元。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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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2年民政課為推展宜蘭縣礁溪鄉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訓練及保險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辦理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訓練等費用

(三)資格條件:本鄉玉光、玉田、時潮、二龍水患自主防災社區。

(四)審查方式:宜蘭縣礁溪鄉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訓練及保險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五)補助金額上限:20,000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36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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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宜蘭縣礁溪鄉公所112年社會課及人事室為辦理本所退休人員協會戶外健康學習之旅作業。

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補助項目:辦理宜蘭縣礁溪鄉公所退休人員協會戶外健康學習之旅等費用。

(三)資格條件:宜蘭縣礁溪鄉公所退休人員協會之會員身分。

(四)審查方式:依補助規定認定。

(五)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台幣5萬元。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檢附「宜蘭縣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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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2年度農經課為各機關團體綠美化及農業推廣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辦理業。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 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二) 補助項目:辦理綠美化及農業推廣計畫。
(三) 資格條件:學校、機關、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四) 審查方式:依執行要點辦理。
(五) 補助金額上限:2萬元。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30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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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12年度二龍競渡活動補助作業。

(一)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 辦理二龍傳統競渡活動

(三)資格條件:政府認定之二龍傳統競渡保存單位。

(四)審查方式: 依補助規定認定。

(五)補助金額上限:100萬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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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宜蘭縣礁溪鄉公所114年社會課及人事室為辦理本所退休人員協會戶外健康學習之旅作業。

公告事項:

一、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補助項目:辦理宜蘭縣礁溪鄉公所退休人員協會戶外健康學習之旅等費用。

(三)資格條件:宜蘭縣礁溪鄉公所退休人員協會之會員身分。

(四)審查方式:依補助規定認定。

(五)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台幣5萬元。


二、 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 檢附「宜蘭縣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單位聲明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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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0509-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綠美化及農業推廣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
    2.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a-事前揭露
    3.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b-事後公開
    4. 申請單位聲明書
    5. 宜蘭縣礁溪鄉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建設補助經費申請作業要點112.05.04修正
    6. 礁溪鄉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1120428)
    7. 宜蘭縣礁溪鄉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訓練及保險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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