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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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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 尤秀美          

 

承辦業務說明

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

二、配合強制垃圾分類回收政策,辦理資源回收及一般家庭廢食用油回收及垃圾減量工作。

三、溝渠清理。

四、環境衛生消毒。

五、街道清理。

六、災後清理善後。

七、巨大垃圾再利用處理廠:樹枝破碎。

八、違規廣告物(旗幟)拆除。

九、棄犬捕捉。

十、其他違反廢棄物清理規定稽查工作。

十一、巨大垃圾再利用修繕廠:廢棄家具、廢玻璃瓶與樹枝加工及修繕。

 

 

其他業務說明 

★巨大垃圾(家具)、樹枝(葉):

家戶產出每車費用為500元(約資源回收車1車之容量.不足1車均以1車計算)。

非家戶(事業單位)產出每噸費用為3,650元(不足1噸均以1噸計算)。

★一般廢棄物(垃圾):
家戶及非家戶(事業單位)產出之生活垃圾,每噸費用為3,650元(不足1噸均以1噸計算)。

 

以上需注意之事項

1.僅為派車載運,本所人員不得進入住家範圍內搬運。

2.請先至本所清潔隊繳納費用,繳納完成後於星期三安排車輛載運(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將另行安排時間載運)。

3.申請載運廢棄物種類與實際欲載運廢棄物種類不符或容量超過需增加車次/噸數時,請先至本所清潔隊補繳費用後,再另行安排車輛載運。

4.請依載運項目分類,並不得摻雜資源回收物,如未依規定進行分類,本所得拒絕載運並依程序退回繳納款項。

5.裝潢廢棄物及營建廢棄物,依宜蘭縣環保局規定,公所不予受理,請另行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業者清除處理(清除處理機構業者相關資訊,請另點選「清潔隊相關政令宣導」查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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