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 系:無
職 稱:臨時人員
官等職等:無
名 額:3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宜蘭縣
上網期間:自103年12月22日 ~ 103年12月25日
資格條件: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國民中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
兵及補充兵。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屬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
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1條規定。
五、品性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六、經公立醫院(教學醫院)或衛生所最進 3
個月之體格檢查合格者
工作項目:辦理本所主計、社會及工務一般行政業務及其
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礁溪鄉公所
(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2段3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符合且有意願者,請檢附: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
分查驗使用)
2. 全戶戶籍謄本
3. 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4. 退伍令影本
5. 體格檢查紀錄表
6. 甄選報名表及簡要自述
7. 具結書(以上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並於 103 年12月25日前(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寄至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
2 段 3 號(宜蘭縣礁溪鄉公所)收,信封
封面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及聯絡電話
及手機。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
知,亦不退件;未獲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3)9881311轉112,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