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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四大有感福利政策相挺鄉親,將自113年元旦起施行 結婚、生育、未滿2歲嬰幼兒營養費都補助,以及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年齡下修至65歲以上長者

日期:112-11-01    
為提振生育率,礁溪鄉公所規劃友善婚育政策,今日(112年11月1日)於礁溪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2次定期會(含延長會)審議通過完成法定預算,礁溪鄉長張永德感謝礁溪鄉民代表會主席游見璋、副主席吳政展及全體各席代表支持下,將自113年元旦起施行,希望先鼓勵結婚,在鼓勵生育、透過成家,來替礁溪鄉添增人口。
礁溪鄉長張永德表示,礁溪四大有感福利政策相挺鄉親包括:
1. 鄉民結婚補助~每對1萬元。
2. 婦女生育補助~每胎加碼1萬元,第一胎2萬元,第二胎3萬元,第三胎4萬元,第四胎5萬元,第五胎(以上)6萬元。
3. 未滿2歲嬰幼兒營養費補助~每位嬰幼兒每月3,000元,最高實領24個月。
4. 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年齡下修至65歲以上長者,65足歲至79足歲長者1,000元;80足歲至89足歲長者1,200元;90足歲至98足歲長者6,000元;99足歲長者12,000元。
謹附以上詳細說明圖卡,請鄉親參閱。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1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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