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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ˋ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檢送本所修正「連江縣南竿鄉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公告、令、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全條文各1份,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32條暨連江縣南竿鄉民代表會第11屆第2次臨時會審查議決通過辦理。 二、旨揭連江縣南竿鄉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條文修正乙案,敬請連江縣政府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