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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文化局「100年宜蘭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審查」將於民國100年5月28日(六)舉行,請踴躍提出申請。

日期:100-05-06    
一、「100年宜蘭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審查將於民國100年5月28日(六)假該局北廣場(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舉行。
二、本案申請審查時間為民國100年5月2日(一)至5月20日(五)止;審查申請方式採現場申請及通訊申請方式辦理(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詳細申請方式及申請表格詳如附件。
三、申請費用:個人為新台幣500元,團體為新台幣1,000元。
四、詳細審查時間與流程將於5月26日(星期四)前公布於該局
網站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10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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