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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宜蘭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審查於102年3月30日(六)舉行,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日期:102-02-18    

102年宜蘭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審查於102年3月30日(六)舉行,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一、審查地點: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羅東文化工場(羅東鎮
       純精路一段96號)

二、審查時間: 102 年 3 月30日(六)上午09:40起

三、申請審查期間為 102 年 2 月19日(二)起至 102 年 3
  月 8 日(五)止;審查申請方式採現場申請及通訊申
  請方式辦理(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詳細申
  請方式請見申請須知及申請表(如附件)。

四、申請費用:個人為新台幣 500 元,團體為新台幣1,000
       元。
五、詳細審查時間與流程表將於 102 年 3 月27日(三)公
  佈於文化局網站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1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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