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公告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轉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業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29 日交路字第11250083961號、台內警字第112087200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2年6月30日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1份,請查照。

日期:112-07-06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112-07-06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