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16點明定寺廟之組織或管理章
程內應載明事項計有12款,為輔導非財團法人制且適
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依據上開規定訂定組織或管
理章程,俾廟務正常運作、寺廟永續發展,爰檢送下
列 5 種非財團法人制寺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供貴
所輔導轄內寺廟訂定組織或管理章程之參考:
(一)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適用管理委員會
制。
(二)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適用管理人制。
(三)佛教寺院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適用執事會制。
(四)佛教寺院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適用信徒大會制
。
(五)一貫道道院、講堂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適用管
理委員會制。
二、上開章程範例屬例示參考性質,各寺廟得依據本點規
定及其教制、組織成員情況與組織管理之需要,自行
訂定組織或管理章程,主管機關基於宗教自由及宗教
事務自治原則,應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