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公告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3月1日起恢復夏令上班時間

日期:97-02-27    
本所暨所屬機關自97年3月1日起恢復夏令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97-02-27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