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公告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公告祭祀公業吳成興公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徵求異議。

日期:99-08-31    

主旨:公告祭祀公業吳成興公派下現員名冊、
   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徵求異議
   。

依據:
 一、祭祀公業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1
   條。
 二、祭祀公業吳成興公,申報人吳聰牽99年
   08月30日申請書及附件。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係依申報人吳聰牽之申請代為公
   告,內容如有不實,概由申報人負責。
 二、茲將祭祀公業吳成興公派下現員名冊、
   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陳列張貼
   於本所、及土地所在地之光武村里辦公
   處公佈欄公告30日,及由申報人於公
   告之日起刊登本地報紙連續3日,並於
   宜蘭縣政府及本公所電腦網站刊豋公告
   文30日。
 三、祭祀公業派下現員或利害關係人對於本
   公告事項資料,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
   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
   出異議,並經申復後,異議人仍有異議
   者,得自收受申復書通知之次日起30
   日內向法院提起確認派下權、不動產所
   有權之訴,並將起訴狀副本連同起訴證
   明送本所備查。
 四、異議期間屆滿後,無人異議或異議人於
   收受申復書屆期(翌日起30日內)未
   向本所提出法院受理訴訟之證明者,則
   由本所發給派下全員證明書,嗣後如有
   任何枝節發生或財產糾紛,本所概不負
   責。其經向法院起訴者,俟各法院均判
   決後,依確定判決辦理。

公告影本-1

公告影本-2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99-08-31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