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鄉公所「102年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下鄉辦理休耕登記日程表
一、通知事項:辦理本鄉「 102 年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
計畫」申報作業事項。
二、申報時間:自 10 2年 1 月 7 日起至 1 月31日止,上午
9 時至11時30分,下午 1 時30分至 4 時止
。
三、申報日期及地點:
村別 申報日期 申報地點
白雲 1 月 7 日 奇立丹工廠
玉石 1 月 8 日 奇立丹工廠
玉田 1 月 9 日 慈天宮
時潮 1 月10日(上午) 玉尊宮
六結 1 月11日 奇立丹工廠
大忠 1 月14日 奇立丹工廠
大義 1 月15日 奇立丹工廠
二龍 1 月16日(上午) 社區活動中心
三民 1 月17日 天農廟
林美 1 月18日 社區活動中心
德陽 1 月21日 奇立丹工廠
白鵝 1 月22日 社區活動中心
吳沙 1 月23日 四結辦事處
光武 1 月24日 四結辦事處
玉光 1 月25日(上午) 社區活動中心
龍潭 1 月28日 龍潭辦事處
匏崙 1 月29日(上午) 保安廟
二結 1 月30日(上午) 社區活動中心
四、申報應攜帶文件:
(一)農會存款存摺
(二)戶長私章
(三)土地所有權狀
(四)該筆農地若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者,請攜帶建
築使用執照及農業設施函備核。
五、申報輪作應注意事項:
(一) 102 年二期作申請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種
植田菁之水旱田,一經申報完成後,依規定需種
植田菁並經本所派員勘查後才可翻耕(翻犁)掩
埋( 9 月30日前完成),如申請一般休耕者亦需
於上述時間完成翻耕。田區不可噴灑除草劑替代
,違者不予補助。
(二)申報輪、轉作田區需依申報農作物種植,如申報
不實或經勘查、抽查不合格不予補助,並取消下
一期辦理後續各項保價收購及各項獎勵之資格,
申報者不得異議。
(三)田區申報輪轉作田菁存活率應達該田區百分之50
以上面積,高度達 50-100公分者始符合申報給付
標準,未達標準者不予補助。
(四)申報者應善盡田區管理之義務,不得有雜草叢生
之情事發生,且應妥善防治病蟲害,如經他人檢
舉或經相關單位通知未能妥善處理而影響鄰近田
區環境造成糾紛者,視為不合格、並取消給付獎
勵資格。
六、勘查、抽查日期: 102 年 9 月 1 日至10月31日止。
七、農糧署、宜蘭縣政府抽查日期: 102 年11月15日至11
月30日止。
礁溪鄉公所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