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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節大禮 礁溪加碼 調高婦女生育補助壹萬元

日期:99-04-01    

                    婦幼節大禮 礁溪加碼 

                  調高婦女生育補助壹萬元

  為落實婦幼福利政策,礁溪鄉長黃太平協同代表會,
選在4月4日婦幼節的前夕,向礁溪鄉婦女朋友宣告帶來一
項大禮,即自99年1月1日起,凡產婦或配偶在礁溪鄉連續
設籍一年以上,並在礁溪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者,婦女生
育補助費從原先每胎補助5,000元,調高為10,000元,成為
全縣12鄉鎮中補助最高的鄉鎮。這項生育補助調高案,經
費正提送四月底的代表會審議,俟代表會通過追加預算等
法定程序,即可正式公告施行。

  鄉長黃太平表示,在全球少子化的趨勢下,台灣出生
率年年屢創新低,連內政部都祭出「百萬獎金徵催生口
號」,以鼓勵年輕人生育。而礁溪鄉的出生率從91年的
11.24%,到98年降到9.11%,依戶政資料顯示,八年前礁
溪鄉的新生兒還有426位,到去年底只有327位,足足少了
100個新生兒,下降23%,為了實質獎勵生育並設籍礁溪,
礁溪鄉決定率全縣之先,提高婦女生育補助為10,000元。
黃鄉長也強調,相關經費仍有待代表會全力支持,如順利
通過,將追溯自99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兒。

  礁溪鄉公所社會課指出,礁溪鄉婦女生育補助自97年
起開辦以來,每胎補助5,000元,97年申請補助件數有271
位新生兒,98年有307位;99年加碼調高每胎補助為壹萬
元,追加預算如順利獲代表會通過,修正實施要點將正式
公告施行,並受理申請。至於今年上半年已領取5,000元
生育補助的鄉親,社會課也會主動通知民眾來補領差領
5,000元。

  社會課進一步表示,申辦婦女生育補助的證件:凡民
國99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兒,產婦或配偶檢附戶籍謄本
正本(新生兒須完成出生登記)、出生證明書、申請人身
分證正本及印章等資料,即可向本所村辦公處提出申請。
另奉鄉長裁示,為提昇便民服務措施,特別簡化行政流程
,改採「一次辦妥,現金核發」的服務,即申請當日如證
件齊備,馬上核發現金10,000元,避免民眾前往農會開戶
,或再次前來本所兌領支票之不便。

類別:[新聞發佈]
上版日期:9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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