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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1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請查照。

日期:111-10-13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1年10月7日內授役徵字第1111040602B號函辦理。
二雥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茲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建置「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自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受理申請;可自112年6月15日、7月6日或7月26日三個入營梯次中,擇一梯次申請。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並由該部役政署統一於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公開抽籤。
四、有關分階段軍事訓練相關作業,請各公所,確實依「111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及「112年度役男徵兵處理作業計畫」伍、作業要領五、分階段軍事訓練規範辦理。
五、檢附「111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及「111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懶人包各1份。

類別:[最新消息]
上版日期:1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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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政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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