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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劃定颱風災害危險潛勢區域為警戒區範圍,於颱風災害應變中心一級或二級開設時生效,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

日期:111-04-26    資料來源:民政課

公告劃定颱風災害危險潛勢區域為警戒區範圍,於颱風災害應變中心一級或二級開設時生效,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

 

上版日期:1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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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區域排水管制區(公告管制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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