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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宜蘭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審查

日期:103-02-21    

一、 103 年的「宜蘭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之許可」
   103 年 2 月17日(一)起至 103 年 3 月 7 日(五)止
  期間受理申請。

二、受理申請地點: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宜蘭演藝廳行政辦公室。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10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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