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公告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辦理本鄉「九十七年二期水旱田休耕暨輪作田菁調整計畫」申報作業事項。

日期:97-07-31    

一、通知事項:辦理本鄉「九十七年二期水旱田休耕暨輪作田菁調整計畫」申報作業事項。

二、申報時間:自九十七年八月四日起至九月二日止,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止,若農戶未能於下列時間內申報者,請於九月四日九月十五日至本所二樓農經課補辦申請,逾期未申報者,以棄權論。

三、申報日期及地點:

村別 申報地點 申報日期 備註 村別 申報地點 申報日期 備註
白雲 集惠廟 8月4日   玉田 慈天宮 8月20日 1-10鄰
玉石 老人文康 8月5日   玉田 慈天宮 8月21日 11-20鄰
中心
德陽 鄉公所 8月6日   白鵝 活動中心 8月22日  
六結 鄉公所 8月7日   吳沙 澤蘭宮 8月25日 1-15鄰
大忠 鄉公所 8月8日   吳沙 澤蘭宮 8月26日上午 16-27鄰
大義 鄉公所 8月11日   玉光 活動中心 8月27日  
二龍 活動中心 8月12日   光武 新活動中心 8月28日  
時潮 玉尊宮 8月13日   龍潭 三皇宮 8月29日 1-9鄰
三民 天農廟 8月14日 1-10鄰 龍潭 三皇宮 9月1日上午 10-18鄰
三民 天農廟 8月18日 11-20鄰 匏崙 保安廟 9月2日上午  
林美 活動中心 8月19日   二結 常興廟 9月3日上午  

 

四、申報應攜帶文件:(1)農會存款存摺、(2)戶長私章、(3)土地所有權狀、(4)該筆農地有興建農合者,請攜帶建築使用執照備核。

五、申報輪轉作應注意事項:

1 .九十七年二期作申請種植田菁之水旱田作業一經申報完成後,依規定需種植田菁並經本所派員勘查後才可翻耕(翻犁)掩埋(9月30前完成),如申請一般休耕者亦需於上述時間完成翻耕。田區不可噴灑除草劑替代,違者不予補助

2 .申報輪轉作田區不得種植其它農作物,如申報不實或經勘查、抽查不合格不予補助,並取消一期辦理後續各項保價收購及各項獎勵與直接給付之資格,申報者不得異議。

3 .田區申報輪轉作田菁存活率達百分之50以上高度達50-100公分者始符合申報給付標準,未達標準者不予補助。

4 .申報者應善盡田區管理之義務且應妥善防治病蟲害發生,如經他人檢舉或經相關單位通知未能妥善處理而影響鄰近環境造成糾紛者,視為不合格、並取消給付獎勵資格。

六、勘查、抽查日期:九十七年九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七、農糧署、宜蘭縣政府抽查日期: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一月三十日

礁溪鄉公所    敬啟

 

類別:[最新公告]
上版日期:97-07-31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