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礁溪鄉鑽石婚夫妻受理登記通知
親愛的鄉親:您好!
本所爲提振家庭倫理觀念,表彰夫妻倫常,建立溫馨祥和社會,舉辦本表揚活動,誠摯歡迎鑽石婚夫婦踴躍報名參加。
一、 活動時間:97年12月(暫定)〈拍攝時間及地點由各村幹事另行通知〉。
二、 活動地點:礁溪國中或礁溪國小禮堂(暫定)
三、 參加對象:凡夫妻一方設籍本鄉(限97年8月11日前設籍)且夫妻健在之【鑽石婚】《於民國37年〈含本年〉以前》結婚〈即屆滿60年以上,以戶政機關登記資料為準〉夫妻均可參加。
四、 活動內容:
〈一〉 鑽石婚夫妻拍照留念〈請攝影專家定點拍攝〉
〈二〉 致贈鑽石婚夫妻紀念品(即紀念相框與相片)
五、 登記辦法及注意事項:
〈一〉 請符合資格條件之夫妻填妥登記表,並於97年8月26日前送交村長或本所民政
課村辦公處彙整。
〈二〉 逾期視為放棄權利恕不受理。
礁 溪 鄉 公 所 敬啟
電話:(03)9886954
請沿此虛線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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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結婚年月
(務請填寫) |
地 址 |
連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
出席 表揚 |
夫 |
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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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礁溪鄉 村 鄰 路 段 巷 弄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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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年數: 年 |
備 註 |
當日確定能出席參加表揚者,請於「出席表揚」欄內打ˇ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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