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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111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儘召申請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10年2月19日國後動管字第1100005284號令辦理。 二、111年度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申請作業,自110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申請公告」,或逕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