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製發「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1份,請轉知並輔導貴轄宗教團體租用遊覽車使用時,應依該規定事項安排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10年4月13日台內民字第1100112945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