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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社區發展工作金卓越社區選拔計畫乙份,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0年2月25日府社區合字第1100027524號函辦理。 二、有意願參加選拔之社區於110年3月9日前通知本案承辦人,且須依計畫附件格式撰寫社區發展業務推動績效表,並於5月31日前送本所初選,再由本所於6月10日前送宜蘭縣政府複選後,衛生福利部7月進行實地訪視評選。